新消息!广东一手香烟“蝇头微利”
新消息!广东一手香烟“蝇头微利”
近日,广东省某地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制售假冒香烟案,缴获假冒香烟700余万支,涉案金额高达1.5亿元。据调查,这些假冒香烟大部分流向了广东省的乡村和小城镇市场,扰乱了当地的香烟市场秩序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破获的特大制售假冒香烟案中,制假贩假团伙采用了“蝇头微利”的模式,即以极低的利润率大规模生产和销售假冒香烟。这一模式给执法部门的打击带来了极大的挑战。
“蝇头微利”模式的运作方式
“蝇头微利”模式是指制假贩假团伙通过将生产和销售成本压到最低,以极低的利润率大规模生产和销售假冒香烟。具体做法如下:
* 低价采购原料:使用廉价的劣质烟丝和过滤嘴,降低生产成本。
* 小型作坊生产:在偏远地区或城中村开设小型作坊,躲避监管部门的巡查。
* 直接销售到终端:绕过正规批发商和零售商,直接向杂货店、小卖部等终端销售,减少中间环节的利润分摊。
* 薄利多销:将假冒香烟的售价定得略低于正品香烟,以吸引消费者购买。
“蝇头微利”模式的危害
“蝇头微利”模式虽然能给制假贩假团伙带来高额利润,但其对社会和消费者却带来了严重危害:
* 损害消费者权益:假冒香烟质量低劣,有害物质超标,危害消费者健康。
* 扰乱市场秩序:假冒香烟充斥市场,挤占正品香烟的市场份额,损害正规烟草企业的利益。
* 助长犯罪:制售假冒香烟往往与走私、洗钱等犯罪行为相伴而生,滋生社会治安问题。
* 危害税收:假冒香烟逃税漏税,侵蚀国家税收。
打击“蝇头微利”模式的难点
打击“蝇头微利”模式的制售假冒香烟犯罪存在以下难点:
* 成本低、利润高:极低的生产成本和高额的利润空间,吸引了众多犯罪分子参与其中。
* 隐蔽性和流动性强:制假贩假团伙通常采用小型作坊生产,流动性强,躲避检查和打击。
* 监管困难:监管部门人手有限,难以对偏远地区和城中村的小型作坊进行全面监管。
* 消费者贪图便宜: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,购买假冒香烟,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。
综合治理对策
打击“蝇头微利”模式的制售假冒香烟犯罪,需要综合治理,从源头遏制、打击制售、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入手。
* 加强源头管控:加大烟叶种植和加工环节的监管,严厉打击走私烟叶和劣质烟丝入境。
* 严厉打击制售:加强对制假窝点的查处,抓捕制售假冒香烟的犯罪分子,摧毁犯罪网络。
* 保护消费者权益:加大对假冒香烟的宣传教育,提高消费者鉴别真假香烟的能力。
* 规范市场秩序:加强对香烟批发和零售环节的监管,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。
* 加大税收监管:加强对香烟税收的监管,提高假冒香烟的税收成本。
* 加强国际合作: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合作,打击跨境制售假冒香烟犯罪。
打击“蝇头微利”模式的制售假冒香烟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。只有各方共同努力,从源头遏制、打击制售、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入手,才能有效遏制假冒香烟的泛滥,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。
(化名:小王,执法人员)